车辆权属 | 可申请数量 | 注册期限 | 办理方式 | 所需材料 | |
在职教职工及配偶 | 本人或配偶名下车辆 | 不超过5年 | 个人办理或单位统一办理皆可。各单位视各自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统一办理 | 个人办理:工作证、行驶证复印件各1份(若在配偶名下,须加上结婚证),提交至保卫处。 统一办理:个人将工作证、行驶证复印件各1份交到单位。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填写《附件1.注册制机动车辆集体申报表》,所在单位将此附件1原件+个人材料复印件统一交到保卫处办理,个人材料复印件审核后退回,附件1原件留在保卫处备案。 | |
非本人或配偶名下车辆 | 1辆或2辆。备注:名下已有2辆的(含配偶),不能申请;名下已有1辆的(含配偶),可申请1辆;名下没有车辆的(含配偶),可申请1辆 | 不超过1年 | 个人办理或单位统一办理皆可。各单位视各自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统一办理 | 个人办理:个人填写《附件2. 审批制机动车辆个人申请表》,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,携带此附件原件、个人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行驶证复印件,交到保卫处办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