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及停放管理,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,保障校园安全稳定,现将新学期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办理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新车通行证办理要求
凡新购置、首次入校使用的电动自行车,须先行办理天津市正式电动自行车号牌,完成上牌手续后,方可携带相关证件前往保卫处申请办理校园通行证。未取得天津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,不予办理校园通行证,禁止入校行驶、停放。
二、到期通行证办理规则
学校不允许校园通行证随车辆转让。当前通行证非本人办理的,需本人携带本人身份材料(一卡通、飞书、学生证/工作证/身份证等)前往保卫处重新办理校园通行证,更新车辆及个人登记信息。本人办理的通行证需延期的,可联系保卫处办理证件续期。
三、办理时间
自2026年9月7日起,每周一至周六以下时间内办理:
上午:9:00—11:00
下午:15:00—17:00
四、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
1.八里台校区
办理地点:保卫处一楼监控室(西南村17号楼对面)
咨询电话:23508962
2.津南校区
办理地点:业务西楼105保卫处监控室
咨询电话:85358962
所有在校内行驶、停放的电动自行车,必须依规办理校园通行证,无证车辆禁止在校园内通行、停放。通行证申领、续期、重新登记业务,请按照规定时间、地点办理,同时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,规范停放、安全骑行电动自行车,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。
特此通知。
保卫处
2026年9月7日
